第228章 我的天下,我做主! (6 / 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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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如果对方真敢进行表述,这个过程完成至少也需要一年的时间。”
何律师惬意的敲了一下键盘,幕布上的ppt内容发生了变更,
“一年之后,我们再走第二步,质疑‘原告商标是否连续使用三年’。
我想,对方敢起诉我们,那么这一步也只是走时间。
但我们可以不断的质证让对方补充证明材料。”
“第三步,诉讼时效判断,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两年,可以作为抗辩理由。
这一步是我们拖时间的核心点,也是有可能反败为胜抗辩成功的一点。
我们需要证明其康电脑是两年前知情的。
第四步,针对侵权涉及金额的质证,走到这一步已经可以说败局已定。
但是对方实际在华国本土没有销售,所以这个金额其实可以忽略不计。
不过是否抗辩成功也无所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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