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章:税赋改革试点 (4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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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到十四谁的孩子,部分男女,每年要缴纳23钱的口赋。
十五到五十六岁部分男女,每人每年缴纳120钱。
商贾和奴隶加倍,每人每年240钱。
为鼓励生育,女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结婚的分为五等,没升一等税赋都会加重。
怀孕者则是免除丈夫的算赋一年。
至于胡乱摊牌的,那就更多了。
如果这样算起来的话,那么汉末的税赋就非常之重了,就算是丰年,也就是能够勉强填饱肚子。
至于到了灾年,就要流落到卖儿卖女的份上去了。
至于吕布给出的二十税一,其他税赋全免,这个优惠政策就太大了,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。
荀彧已经想出一个极为优惠的政策,但是相比较吕布给出的政策的优惠程度,仍然是远远达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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